延庆慈善“1+1”关爱空巢助老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

作者: 来源:慈善协会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点击数:

为切实解决农村居家养老难题,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慈善北京”建设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慈善协会以“敬身边老人 孝天下父母”为主旨设立“1+1”关爱空巢助老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慈善协会资助、志愿组织服务、空巢老人受益的思路,采取延庆区慈善协会与志愿服务队联合的方式,通过慈善协会提供适当的工具和交通通讯补贴,支持志愿者为困境老人提供长期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志愿服务,解决农村困境老人生活难题,让他们幸福有尊严的生活。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农村老人实际需求和分布状况,合理设置服务内容,为农村老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服务。

二是坚持本土化服务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地域特点以及就近服务因素,结成结对服务形式。

三是坚持无偿服务原则。慈善组织和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个人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助老服务。

四是坚持各尽所能原则。可以用技能,也可以用爱心;可以用脑力,也可以用体力;可以长期,也可以短期;既要适合服务对象的需求,也要适合志愿者的特长。

三、服务对象

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子女长期不在身边或无人监管,心灵孤独、日常生活需要照料的高龄特困残疾空巢老人。

四、志愿组织

具体承担本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服务队伍相对稳定,组织管理和运行良好,凝聚力较强。

(二)能够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诚信自律,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五、服务内容

(一)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定期理发服务,每月1次;打扫室内外卫生、洗衣物、拆洗被褥等助洁服务,每月至少2次;做饭、送餐等助餐服务,每月至少2次;不定期水电维修、房屋修缮、代购等服务。

(二)爱心助农服务。为老人提供春耕、夏种、秋收、冬储等农事服务。如:翻地、储肥、撒种、间苗、施肥、锄草、浇水、除虫、收农作物、运输、晾晒、装袋、储藏以及腌菜、备柴等,每月至少2次,每次至少3小时。

(三)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有从医资质的志愿者为老人量血压、测血糖、整理药品、指导用药、健康咨询以及陪同老人看病,取药等助医服务,每月至少2次。

(四)巡视探访服务。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探视等形式,关注和了解老人身体、精神状况,遇有意外情况时,给予及时、快捷、有效的帮扶。 

(五)应急安全服务。开展防汛、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排查及妥善安置服务。

(六)文化娱乐服务。不定期陪老人读书看报、表演节目,陪老人一起参与文娱活动等服务。

(七)精神慰藉服务。不定期为老人提供邻里交流、谈心沟通、聊天等服务。

六、服务方式

本着就近、及时的原则,根据空巢老人的实际需求以及志愿者的特长和意愿,采取“一助一”、“多助一”、“一助多”等不同方式开展服务。

七、服务补贴

(一)根据各服务队实际服务需求,配备助老服务工具,补贴统一拨付到乡镇账户。

(二)根据志愿者服务量,按照月人均最高280元的标准,给予志愿者适当的交通通讯补贴(服务补贴),补贴统一拨付到志愿者个人账户。

服务补贴实行月结制,实际补贴金额按照服务队反馈的具体服务情况而定。

(三)为助老志愿者提供服装补贴,统一助老服务标识。

八、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志愿服务组织调查了解本辖区志愿服务资源,深入摸排空巢老人底数,了解老人实际需求,筛选出服务对象,确定服务项目和具体内容,向慈善协会提出合作意向。

(二)项目审核

区慈善协会对申请合作的志愿服务组织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安排进行调研,主要包括:服务队伍、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实施地域、服务能力、社会声誉、需资金额度等,通过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作意向,由区慈善协会和志愿组织签订《延庆慈善“1+1”关爱空巢助老项目协议书》。

(三)开展服务

合作意向确定后,各乡镇(街道)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服务。由志愿者和受助对象商议具体的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按时上门做好服务。服务完毕后由志愿者填写服务记录,并请老人进行确认签字,同时向志愿服务队微信群众上传服务照片。

(四)资金发放。各乡镇志愿服务队于每月5日前向区慈善协会报送上月的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服务记录、服务费用清单及有关发票、影像资料等。区慈善协会根据乡镇报送的项目实施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服务补贴资金发放。

九、工作要求

(一)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区慈善协会、乡镇(街道)总队、村(居)小队三级慈善助老服务管理体系。在乡镇(街道)层面实行志愿服务队队长管理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负责辖区慈善助老项目的统筹、指导、联络等工作。在村(居)层面,设定志愿服务队小队长,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组织开展志愿服务。

(二)规范服务言行。在服务期间,志愿者要统一穿着队服,服从安排,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用语文明、举止得体,注重协助,充分展示服务队的文明素养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奖惩机制。定期举办助老项目总结会,交流助老项目推进情况、纠正存在的问题,对社会效益明显的优秀志愿者和服务队进行表彰,对项目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志愿组织要求责令其改进,对虚报或非法使用项目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强监督管理。区慈善协会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和社会效益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服务活动的宣传,注重发掘先进服务典型,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社会效益,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了解和支持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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